多期财务报告信披不准确,冠石科技及董事长等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导读 冠石科技2月2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冠石科

冠石科技2月2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张建巍、总经理门芳芳、财务总监潘心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2年初,公司新增超大尺寸偏光片贸易销售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公司上述贸易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同时调减26434万元、109206万元、150428万元。公司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规定。公司董事长张建巍、总经理门芳芳、财务总监潘心月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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