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爱普股份4月18日公告,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魏中浩,时任财务总监冯林霞,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玮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爱普股份4月18日公告,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魏中浩,时任财务总监冯林霞,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玮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盟泽商贸”)存在偷逃税款行为,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将偷逃税额根据各年偷逃情况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并因偷逃税款对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调整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损失。盟泽商贸偷逃税款行为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多计671万元、36255万元、985万元,分别占原披露金额的0.56%、288%、0.59%;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少计13911万元,占原披露金额的39%。公司未能有效管理并控制控股子公司,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于盟泽商贸偷逃税款判决相关情况,公司在2023年2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起诉书和传票的公告》中表示“判决生效后存在导致公司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可能…亦可能对公司2022年度或未来的净利润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在3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中表示“公司暂无法预计本判决对公司以前年度、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但在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中仅表示“一审判决结果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未提示对以前年度利润的影响,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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